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环境和资源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水务、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及湖区管理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完善湖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