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处理死亡古树名木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