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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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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古树名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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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