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益性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服务机构和老年人服务设施的投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妥善安排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无子女、无经济来源的特困老年人。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