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政策。通过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补贴、免费培训等措施,鼓励对传统文化、艺术、民俗、工艺美术的挖掘、收集、整理和研究。

鼓励利用传统民居对外展示苏州地方传统生活氛围和传统民俗文化。

鼓励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电影电视剧拍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地方文化研究等基地。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苏州方言普及推广的扶持政策。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苏州方言教育,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开展学习苏州方言的活动,鼓励新闻媒体开设苏州方言的栏目。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