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和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费用。本条例所称建设单位,包括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单位、项目自建单位、代理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