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已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所有权转让的,应当按照规定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或者转让登记。

电动自行车转用于或者停止用于互联网租赁以及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