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邮政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une 3, 2025
- In force from
- June 3, 2025
- Articles
- 41 articles
(2015年12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5年2月27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5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于2025年6月3日公布施行)
Chapter 1总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促进邮政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协同发展,整合共享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创新末端服务方式,构建城乡一体化高效配送体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快递包装治理、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Chapter 2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恢复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
邮政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受托人应当具备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能力,保证其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邮政企业应当加强对受托人的管理,并对委托范围内的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和质量负责。
(一)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对安全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四)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收寄药品应当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一)无故拒办邮政业务或者擅自中止对用户的服务;
(二)强行搭售邮品及其他商品;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强迫、误导用户使用高资费邮政业务;
(四)违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
(五)冒领、扣压用户汇款或者强迫用户将汇款转为储蓄;
(六)出租、出借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或者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村邮站建设和服务的指导和支持。
机关、事业、企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提供便利。
Chapter 3快递服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市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名录记载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到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变更备案手续。
在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便利店等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自设立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市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超出派送范围的,快递企业应当以价目表、报价单等书面方式主动向用户公示超派服务价格及标准。
用户应当阅读快递运单,正确填写收寄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及所寄物品的品名和数量。
快件外包装完好的,收件人或指定代收人可以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投递的快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鼓励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高等院校、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建设智能寄递终端。
取得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快递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可以按照核准的路线通行,并在不妨碍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区域停放车辆收发件。
快递协会应当依法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应当挂牌服务。服务工牌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员工姓名、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
(一)未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告擅自中止快递业务的;
(二)未签订安全保障协议从事代收货款业务的;
(三)未如实上传快件跟踪信息的;
(四)非法使用、泄露、买卖用户信息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Chapter 4监督管理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市场或者涉嫌违反邮政法律、法规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调取有关监控资料;
(四)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经营的信息;
(五)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扣押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用户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提出的申诉,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邮政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发生重大服务阻断、安全事故等情形,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Chapter 5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收寄药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交备案材料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露天场地堆放和分拣快件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存在抛扔、踩踏等野蛮分拣行为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快件损毁、灭失、丢失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