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林木种子;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情节较轻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