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提高市民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