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ugust 23, 2022
- In force from
- November 1, 2022
- Articles
- 34 articles
(2022年6月29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30日河南省第
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农业生产排水、工业废水处理以及河道防洪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各县、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排水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财政、公安、应急、人防、气象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排水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Chapter 2规划建设
公共排水设施、居民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新建、改建建筑物阳台、露台、地下车库应当按照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设置污水管道。
鼓励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对井盖进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性能,防范事故发生。
排水管道雨水口应当具备垃圾拦截功能,在满足防汛要求的前提下,加装过滤装置。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排水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县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排水设施资产移交申请。市政道路、绿地、水系等配套建设的雨水源头管控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Chapter 3管理监测
在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外,排水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规划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者自建排水管道接驳公共污水管网后向公共污水管网排放。
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道。
依照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
在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中,包含多个排水户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可以申请统一办理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行为负责。
排水户应当配合水质、水量的监测和检查。
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汛期前对公共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加强对涵洞、隧道、老旧小区、地下空间等易涝区域的巡查,配备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在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时,排水主管部门和水利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河道预排工作,将河道水位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洪水顺畅下泄,避免河水倒灌城市污水管网。
Chapter 4运行维护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排水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维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排水设施由产权人维护。
鼓励自建排水设施产权人委托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对排水设施进行一体化专业维护。
(一)建立巡查、检修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发现堵塞、污水外溢或者设施损坏、丢失等排水设施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警示、围蔽、疏通、维修、导流等处理措施;
(二)制定内涝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
(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抢修,并及时向排水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一)损坏排水设施;
(二)穿凿、堵塞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倾倒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废渣和泔水等物质;
(四)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污泥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Chapter 5法律责任
Chapter 6附则
(一)排水,是指向排水设施排放雨水、污水,以及收纳、输送、处理、再生利用雨水和污水的行为;
(二)排水设施,是指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再生利用雨水和污水的设施,包括排水管网、检查井、具有排水功能的湖泊、河道、沟渠、雨水和污水泵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三)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