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位应当向管廊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等费用。

管廊有偿使用费由管线单位和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协商确定。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参照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的参考收费标准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