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绿化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修剪树枝,确保行道树枝叶距灯杆、灯具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一米,避免树木生长影响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和照明效果。

因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先行修剪、砍伐树木,并及时报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