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证青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以及提供的膳食、饮用水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