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清洁消毒设施、通风除湿设施和供排水等公共卫生设施,确保市场以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逐步取消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涉及活禽经营等行为的,农贸市场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做好清洁消毒,废弃物和病死畜禽处理应当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禁止经营病死畜禽,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经营熟食卤品的,生、熟食品应当分开放置,制作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配备完善的防尘、防蚊、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禁止熟食销售人员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