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二)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组织运营;

(三)公布执行规定的票价标准;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建立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并且按照要求与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六)依法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其他规范和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