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Local Regulations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