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禁止擅自在道路规划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堆放物品;禁止临街店铺跨门槛、窗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前款所称的跨门槛、窗经营是指在店铺门、窗垂直投影线以外进行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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