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划定,以公路边沟外缘(无边沟的以坡角外3.5米)起最小间距进行划定:

(一)县道、乡道不少于10米;

(二)村道不少于5米。

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光缆和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过县(市)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