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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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
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
(1999年3月28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2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汉族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少数民族男年满二十三周岁,女年满二十一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汉族二十四周岁、少数民族二十二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一)夫妻一方是藏族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县以上医院确诊,州、县、市病残儿鉴定组鉴定、复诊后,确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牧民的,提倡生育一个子女,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牧业乡、林业乡的藏族提倡生育一个子女,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合理安排第三个子女。
附 则
本规定第三、五条规定的生育三孩区域的范围是:合作市:那吾乡、卡加道乡、佐盖多玛乡、位盖曼玛乡。卓尼县:尼巴乡、刀告乡、完冒乡、恰盖乡、康多乡、勺哇乡、木耳乡(吾固行政村、七车行政村)、卡车乡(革古行政村、大力行政村)、扎古录乡(塔乍行政村、赛如那行政村、柏林行政村、八十卡行政村)、阿子滩乡(板藏行政村、足子行政村、达加行政村、阿子滩行政村宁古自然村)、申藏乡(斜藏行政村、郭大行政村)。舟曲县:插岗乡(草坡行政村、康古行政村、古当行政村、角里行政村、嘎里行政村、插岗行政村)、拱坝乡、铁坝乡、大年乡、博峪乡。迭部县:益哇乡、电尕乡〔吾子行政村、亚安行政村、电尕行政村(尼欠自然衬、扎藏自然村、扎地自然村)、拉路行政村资润自然村、恰告行政村阿汝自然村〕、卡坝乡、达拉乡、尼傲乡、旺藏乡〔高日行政村、让尕行政村(崔古仓自然村、崔路山自然村、卡浪自然村、在吉自然村)、亚日卡行政村九龙峡自然村、旺藏行政村台古卡自然村〕、阿夏乡、多儿乡(次大行政村,在日傲行政村、白古行政村、洋布行政村布后自然村)、花园乡〔班藏行政村、阿寺行政村、花园行政村(尖办沟自然村、格义那自然村)、水柏沟行政村卡坝路自然村〕、桑坝乡〔甘向行政村(刀扎自然村、甘向自然村)、沙藏行政村地利自然村、班藏行政村(班藏自然村、吾乎自然村)、康尕行政村〕、腊子乡(腊子行政村、朱立行政村)、洛大乡(磨沟行政村、黑杂行政村黑杂自然村)。夏河县:桑科乡、甘加乡、扎油乡、吉仓乡、牙利吉乡、科才乡。玛曲县。碌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