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