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三苏祠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物应当保持古建筑风貌,与三苏祠文物建筑相协调。

三苏祠建设控制地带包括三苏祠保护规划划定的限建区和改造区。限建区内不得新增或者添建建筑,改建房屋不得超过现有建筑面积,屋脊高度不得超过三苏祠保护规划规定的限制高度,建筑色彩应当与文物建筑色彩相协调。改造区内经批准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应当使用坡屋顶,屋脊高度不得超过三苏祠保护规划规定的限制高度,建筑色彩应当与文物建筑色彩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