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ugust 2, 2019
- In force from
- October 1, 2019
- Articles
- 36 articles
(2019年6月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9年7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Chapter 1总则
本条例所称海岛,是指本市管辖海域内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禁止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海岛名称标志。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岛保护考核制度,将海岛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海岛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告。
市、县(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海岛保护法律、法规或者破坏海岛生态的行为。对于污染海岛环境、破坏海岛生态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hapter 2保护规划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军事机关,具体负责海岛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沿海城市、镇海岛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县域海岛保护规划,应当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经批准的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请批准,并重新向社会公告。
用于工业、交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海岛,其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包括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环境保护要求;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已经受损的,应当包括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
(一)海岛的地形、地貌和需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及景观;
(二)海岛的用途和环境承载力;
(三)海岛各区域、岸线和周边海域的使用性质及界线;
(四)航道、码头(驳岸)、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
(五)开发利用活动中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Chapter 3保护措施
对已破坏的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实施整治、保护或者修复等公益性建设活动,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海岛保护等相关规划组织实施。
设立连岛沙生植被保护区,防止海岛植被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
(一)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专项规划禁止开发利用的;
(二)生态系统独特或者极端脆弱的;
(四)开发利用可能阻断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迁徙的;
(五)开发利用可能影响周边海域生态安全或者导致海岛灭失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发利用的其他情形。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开发利用主体在使用或者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严重改变海岛的自然地形、地貌。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批准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工业、交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使用无居民海岛或者同一无居民海岛有两个以上相同使用类型的意向用岛单位和个人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取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竹岛蛇类的主要栖息地、繁殖地设立腹蛇保护区,定期对蝮蛇数量和生存状况进行监测,严格保护蝮蛇栖息环境。
在平岛、达山岛、车牛山岛及其周围岛礁上鸟类主要栖息地、繁殖地和水域设立鸟类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观鸟、垂钓等活动不得干扰、破坏鸟类的栖息环境,不得建设风力发电设施。
禁止在达山岛(达东礁)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但专门为了保护领海基点实施的工程建设活动除外。
禁止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
维护开山岛及其周边的砚台石、大狮礁、小狮礁和船山等岛屿群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Chapter 4监督检查
发生重大涉海违法事件或者其他执法困难情形,需要多部门协同执法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一)进入无居民海岛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勘查;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与海岛利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海岛利用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市、县(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依法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因特殊困难不能及时移送的,应当自执法人员抵岸之日起五日内完成移送工作。
Chapter 5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进行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hapter 6附则
本条例所称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本条例所称低潮高地,是指在低潮时四面环海水并高于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