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五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一条有效除因码头装卸船舶运输的石油需要配套建设的管线外,禁止穿越、跨越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