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开展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合作,促进养老服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吸引周边地区的老年人来衡水市域养老。积极融入石家庄都市圈,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协同投资、异地养老互助等合作,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信息互联互通。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