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十三条有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手段,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互助和公益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