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探测条例/第二章 气象探测设施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气象探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在气象探测活动中使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