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