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及时对检查井(箱)盖、沟盖予以正位、修复或者补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