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煤炭、矿山、冶炼等用水量大且易回收使用的企业,应当建设相应的截蓄回用设施,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