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第五十八条有效核心保护区内除建设必要的水利、供水、航运和保护水源的项目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其他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