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高效便捷的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查并反馈。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