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元谋人遗址保护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条例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由有关单位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