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严格控制在公园和广场内举办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利用公园和广场场地、设施临时举办展览、宣传、演出、影视剧拍摄、商业摄影、公益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应当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举办单位应当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征得管理机构同意,并与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建档留存,并在公园和广场内显著位置公告活动的性质、时间和地点。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