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尚未生效

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和便利条件,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或者拒绝调查。

工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