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尚未生效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和便利条件,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或者拒绝调查。工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