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认定第八条尚未生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