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港口经营人提升港口安全生产智能化水平,运用智能巡检机器人、无人机巡查及安全监管平台等手段,推动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