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复。

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前,可以委托不低于原施工图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