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