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