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在海上从事旅游、垂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的废弃物弃置海域。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