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二十六条尚未生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地相同类型红色资源进行整合规划,实施连片保护利用。地方法规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