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结合本区域实际,开发地域文化浓郁、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保护价值的关中古村古镇、古民居等旅游资源,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俗风情的个性化旅游村镇。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