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乡村旅游第五十二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等融合发展,引导设计、推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