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市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对旅游资源实行分类管理,协调指导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