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监督与检查第四十三条已修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