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应当明确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旅游合同,应当参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