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应当明确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旅游合同,应当参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