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十七条已修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旅游院校、旅游专业建设,促进旅游科研、教学和职业培训工作,培养旅游专业人才。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