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服务第二十七条尚未生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和出租汽车司机驿站,为驾驶员提供餐饮、如厕、休息和车辆的充(换)电、清洗、快修等综合配套服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独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和出租汽车司机驿站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