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窨井盖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途径举报盗窃、损毁、侵占窨井盖的行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